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举办高中后一年制专业的通知
冀教职成函〔2023〕4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属中职学校:
目前,我省部分中职学校面向高考复读生举办一年制专业,其课程设置难以满足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教育技能培养的基本要求,难以保证办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再举办高中后一年制专业。如学校确实以实施技术技能培养、促进高质量就业为目的,且人才培养方案确实能够保证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应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前6个月向省教育厅申报(省属中职学校可直接申报),经书面批准并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备案后方可举办。2023年秋季学期已经举办并招生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真正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各市教育局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转发到所属各中职学校。各中职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在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上传达,明确责任领导,狠抓末端落实,消除工作隐患。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未经批准的一年制专业继续招生的,将对涉及学校和个人严查严处。各地各校落实情况,请各市教育局于9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职成教处书面报告。联系人:张少锋 0311-66005113
河北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5日
来源:河北职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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